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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市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就业补贴及岗位补贴试行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8-05-25 来源:区民政局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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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什么要印发《广州市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就业补贴及岗位补贴试行办法》?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穗府〔2015〕27号)“三、政策措施”中明确提出,要保障与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待遇,建立养老服务岗位补贴制度。《广州市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行动方案》(穗民〔2016〕395号)“二、任务措施”中明确提出,建立养老服务就业和岗位补贴。对入职本市经民政部门许可的养老机构,从事康复护理等养老服务一线工作并与所在单位签订三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院校)、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在三年合同期满后的一年内分别给予一次性5000元、10000元就业补贴资金。对入职本市经民政部门许可的养老机构,从事一线养老护理工作满5年、满10年的养老护理员,分别给予一次性5000元、20000元的艰苦岗位补贴。以上两项补贴按规定申请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立项。《办法》的制定是贯彻落实上述文件精神,着力提升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待遇的重要探索和有力实践。

二、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才可以申请就业补贴?

首先,申请人与养老机构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在养老机构中从事康复护理等养老服务一线工作满3年;其次,申请人是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如果申请人在合同期内学历发生变化的,按最高学历计算;再次,申请人应是养老机构在职人员,且年龄未满60周岁。此外,申请人如供职的是公办养老机构(含农村敬老院),则应当为该机构的编制外人员。符合上述条件,即可申请我市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就业补贴。

三、就业补贴的发放标准?

如果申请人是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全日制毕业生,且在所供职养老机构工作满3年的,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5000元。如果申请人是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及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且在所供职养老机构工作满3年的,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10000元。但如果申请人已经获得一次性就业补贴5000元后,最高学历提升为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及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的,将按照5000元的补差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四、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才可以申请岗位补贴?

首先,申请人与养老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且在养老机构中从事一线养老护理工作满5年、满10年;其次,申请人必须持有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证书或岗前培训证书;再次,申请人应是养老机构在职人员,且年龄未满60周岁。此外,申请人如供职的是公办养老机构(含农村敬老院),则应当为该机构的编制外人员。符合上述条件,即可申请我市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岗位补贴。

五、岗位补贴的发放标准?

如果申请人在养老机构中从事一线养老护理工作满5年但未满10年的,给予一次性岗位补贴5000元。如果申请人在养老机构中从事一线养老护理工作满10年的,给予一次性岗位补贴20000元。但如果申请人已经获得一次性岗位补贴5000元后,继续在养老机构中从事一线养老护理工作累计满10年的,将按照15000元的补差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六、曾在不同的养老机构中从事康复护理等养老服务一线工作满3年的,是否可以申请就业补贴?

不可以。申请人与我市行政区域内获民政部门颁发《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的养老机构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在该养老机构中从事康复护理等养老服务一线工作满3年,且在申请就业补贴时仍在该养老机构中任职的,才可申请就业补贴。

七、曾在不同的养老机构中从事一线养老护理工作满5年、10年的,是否可以申请岗位补贴?

可以。申请人只要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获民政部门颁发《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的养老机构(含不同的养老机构)中从事一线养老护理工作累计满5年、满10年,且在申请岗位补贴时仍在养老机构中任职的,均可申请岗位补贴。

八、可以同时申请就业补贴及岗位补贴?

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同时符合就业补贴及岗位补贴申请条件的,可以同时申请就业补贴及岗位补贴。

九、如有疑问可以向哪个部门进行咨询?

市民如对《办法》及相关操作有疑问的,可以在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联系各区民政局具体咨询,也可以直接拨打电话020-83178729向广州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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