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拟公开遴选有关机构承担白云区智慧白云顶层设计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为贯彻落实我区“1358”发展思路,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智慧白云建设,推动信息产业和城市治理水平同步发展,开展智慧白云顶层设计,从战略全局谋划智慧白云建设方向和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开展顶层设计需求调研。针对我区信息化发展现状进行全面调研,系统分析我区智慧城市管理体制、项目推进机制和资金情况、各领域信息化建设、信息产业发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难点,以及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提出满足智慧白云特色发展需求,形成《智慧白云建设需求调研报告》。
2.编制规划方案。结合调研成果,从行政规划的角度,按照国家关于智慧城市建设总体要求以及我区“1358”发展思路和“平安白云、法治白云、智慧白云”的建设要求,编制《智慧白云建设总体规划》,提出智慧白云建设方向、目标和任务,为智慧白云建设提供规划指引。
3.编制设计方案。根据《智慧白云建设总体规划》要求,从技术实现角度,编制《智慧白云顶层设计方案》,明晰智慧白云整体架构和实施路径,明确具体建设内容和业务技术框架,提出具体建设任务和实施步骤,为智慧白云建设提供操作指导。
二、项目承担单位的资质和要求
1.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是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的能力,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并符合登记管理部门依法认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项目金额为90万元整,按合同内容、服务资质条件经局评标项目小组(或专家评标)、局务会议审定择优选取。
3.根据《白云区科工商信局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办法(试行)》,本次委托服务项目服务资金分2次拨付;第1次于签订委托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拨付50%;第2次于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尾款拨付手续。
三、其他要求
1.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包括进度计划、人力投入、经费预算、服务质量承诺等。
2.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提供公司资质证明、业绩证明、成功案例等材料。
4.相关材料必须于2018年7月4日17时前密封递交(密封口处必须加盖公章)送至白云区科工商信局信息化发展科(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东路323号白云交通大楼8楼802室)。联系人:李小非,联系电话:80736051,逾期不受理。